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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0/2022-115827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文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2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文明旅游工作力度,扎实推动文明旅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文明旅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与文明相伴 与健康同行”主题,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文明旅游工作,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大力倡导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绿色出游、餐桌文明,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作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将文明旅游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同安排、同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提醒,倡导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是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继续围绕“与文明相伴 与健康同行”主题,将文明旅游工作与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有机结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深化拓展文明旅游主题实践,大力普及健康文明旅游知识。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院馆等游客接待单位加强文明引导,主动提醒游客“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拒绝食野味、杜绝铺张浪费,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文明旅游规定。加强对旅行社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培训,引导游客文明用餐,合理安排团队用餐。

(二)广泛发动文旅单位参与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动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文博院馆等单位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文明旅游宣传和弘扬时代新风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和文明旅游工作水平,把文明旅游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开展面向团队游客和散客的教育引导。督促旅行社落实行前说明会制度和导游领队“一岗双责”,巩固压实针对团队游客的文明宣传引导责任。各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加强监管,消除监管盲区,通过网络平台、讲解服务、志愿服务、信息服务体系等多渠道开展文明提示警示,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文明引导。指导督促旅游景区等单位在重点区域设置文明旅游提醒标牌,在游览线路、重要游览点进行文明提示和宣传提醒,强化志愿服务,开展文明引导、文明劝导。指导督促星级饭店把文明理念融入精细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之中,强化宾客的文明意识、绿色理念。

(四)推动游客文明与行业文明相互促进共同提升。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服务质量,有助于促进游客文明旅游行为。督促旅游接待单位着眼便民利民,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提升游客满意度,避免因设施缺失、维护不力等情况引发游客不文明行为;同时要提升软件,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创造让人们更加放心舒心的旅游环境;持续开展游客理性参团宣传教育,提醒游客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

(五)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各类旅游不文明事件。文明旅游既要靠宣传引导、道德教化,又要靠制度管理、依法治理。要积极开展旅游不文明行为管理,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督促景区强化监管,及早提醒及时纠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要依法进行惩戒,并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发挥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警示震慑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和市场整治工作,做好本年度文明旅游工作安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在文明办的指导下,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教育、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认识做好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经验总结和典型宣传,主动报送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亮点特色、突发性事件处置等情况,积极营造文明旅游好氛围,弘扬旅游新风尚。

 

 

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  

2022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