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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阳县统计局 (2022年5月26日) 根据国务院、浙江省人民政府的部署,我县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86723个调查图像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9318.59公顷(289778.85亩)。其中,水田15725.99公顷(235889.85亩),占耕地面积81.40%;旱地3592.60公顷(53889.00亩),占18.60%。耕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鳌江镇、水头镇、昆阳镇,占全县耕地的40.21%。 全县耕地熟制均属于一年三熟。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602.68公顷(174040.20亩),占60.06%;位于2~ 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有1122.27公顷(16834.05亩),占5.8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有1661.65公顷(24924.75亩),占8.6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有3306.37公顷(49595.55亩),占17.1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625.62公顷(24384.30亩),占8.41%。 (二)园地3303.12公顷(49546.80亩)。其中,果园1752.65公顷(26289.75亩),占53.06%;茶园627.32公顷(9409.80亩),占18.99%;其他园地923.15公顷(13847.25亩),占27.95%。园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鳌江镇、昆阳镇、水头镇,占全县园地的42.69%。 (三)林地53529.13公顷(802936.95亩)。其中,乔木林地38822.88公顷(582343.20亩),占72.53%;竹林地6014.13公顷(90211.95亩),占11.23%;灌木林地7941.72公顷(119125.80亩),占14.84%;其他林地750.40公顷(11256.00亩),占1.40%。林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顺溪镇、鳌江镇、怀溪镇,占全县林地的40.10%。 (四)草地394.83公顷(5922.4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海西镇、水头镇、鳌江镇,占全县草地的80.97%。 (五)湿地7550.30公顷(113254.5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县的湿地地类包括3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11.14公顷(167.10亩),占0.15%;沿海滩涂7319.28公顷(109789.20亩),占96.94%;内陆滩涂219.88公顷(3298.20亩),占2.91%。湿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海西镇、南麂镇、鳌江镇,占全县湿地的97.7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092.17公顷(166382.5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735.39公顷(56030.85亩),占33.68%;村庄用地6767.82公顷(101517.30亩),占61.01%;采矿用地247.14公顷(3707.10亩),占2.2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41.82公顷(5127.30亩),占3.08%。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鳌江镇、昆阳镇、水头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1.32%。 (七)交通运输用地2555.70公顷(38335.50亩)。其中,铁路用地58.08公顷(871.20亩),占2.27%;公路用地1201.07公顷(18016.05亩),占47.00%;农村道路1271.36公顷(19070.40亩),占49.75%;港口码头用地25.19公顷(377.85亩),占0.98%。交通运输用地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鳌江镇、昆阳镇、万全镇,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44.9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84.00公顷(61260.00亩)。其中,河流水面3026.33公顷(45394.95亩),占74.10%;水库水面139.68公顷(2095.20亩),占3.42%;坑塘水面555.24公顷(8328.60亩),占13.60%;沟渠89.10公顷(1336.50亩),占2.18%;水工建筑用地273.65公顷(4104.75亩),占6.7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为鳌江镇、万全镇、昆阳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5.2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县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县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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