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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现将《2022年平阳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5月18日 2022年平阳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部署安排,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一是明确节能指标任务。2022年度全县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分别下降1%、1.2%、1.4%(同2020年底数据作比较)。按照《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十四五”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教科文卫体系统工作职责,继续将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内容纳入能源“双控”考核体系,核实煤炭消费、燃油锅炉和太阳能光伏屋顶可用面积等基本情况。 二是推进“两化”建设。到2022年底前,县府大院实时能耗监测系统接入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打通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一张网”系统数据对接,实现数据纵向上传。稳步推进标准化出台和实施,做好制度标准的配套方案设计,推动《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评价》和《公共机构节能要求及监督》地方标准出台。学习贯彻《“零碳”公共机构管理与评价规范》、《长三角区域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评价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节约管理规范》等浙江省地方标准,并加强省标和地标的宣贯培训工作。 三是提升“双擎”合力。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两手抓,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探索综合集成管理机制应用,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改造。增量公共建筑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存量公共建筑推进绿色星级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提升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能效。鼓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能效水平达到2 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推动既有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大力推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进行绿色改造,2022年启动实施行政中心合同能源托管项目。根据《公共机构绿色食堂评价导则》(见附件3),开展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 四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多载体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方式新方法,全力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落实落细。发挥节约型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确保2022年全县80%以上的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50%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完成“无废机关”分配的指标任务。会同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推进已建成的节水型公共机构复核工作,确保2022年市县级机关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覆盖率达到100%,事业单位达到60%以上。 五是加强宣传和监督考核。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力度,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编制《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宣传手册》,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举办节约能源资源相关业务培训,增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绿色低碳意识。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大力弘扬简素为美、节俭效能的机关文化、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光瓶行动”,节约粮食等活动。根据《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扎实推进限塑工作,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地检查指导工作,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设。联合发改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察,重点核查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大型建筑用能定额标准执行情况。按计划开展对全县公共机构制止餐饮浪费、垃圾分类、“光瓶行动”和限塑等工作的联合明察暗访,通报结果并纳入年终考核。 附件:1. 2022年平阳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示范单位名单 2.2022年平阳县节约型机关创建名单 3.公共机构绿色食堂评价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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