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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42/2022-116182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昆阳镇
生成日期 2022-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昆阳镇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昆政发〔2022〕20号

各社区、市监分局、经发办、食安办:

为全面深入排查昆阳镇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餐饮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坚决消除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昆阳镇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昆阳镇内各餐饮经营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2年3月28日—4月4日。

三、检查要点

(一)证照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

2.食品索证索票资料是否齐全。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二)设施设备

1.厨房清洗、消毒、保洁、冷藏、“三防”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外卖商家阳光厨房是否正常使用。

3.外卖经营者浙江外卖在线是否正常使用。

(三)从业人员

1.从业人员健康证。所有员工每天要凭健康绿码、佩戴口罩上岗,做好晨检、午检测温工作,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工作。

2.培训情况(查培训内容、签到表、照片)。

3.从业人员着装。直接进出厨房的人员要严格佩戴好白口罩、白帽子、白围裙。

(四)原料采购储存及环境卫生消杀

1.原料采购。严禁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采购和配送车辆是否干净卫生、专车专用。

2.食品储存。对过期的食品要彻底的销毁,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尽早使用,要做到先进先出,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及“三无食品”。对厨房内已开封未用完的调味料要全部清理、不得再使用。

3.清洗消毒。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过程,严格采用蒸煮、热力消毒柜消毒等多种方式消毒餐饮具及食品加工用具。

(五)食品加工制作

1.严格色标管理,做到生熟、荤素分开。

2.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熟食加工的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3.食物留样。针对同时提供10桌以上人员用餐的餐饮单位要切实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并确保留样食品不少于125克,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六)疫情防控

1.严格落实温州场所码扫码,确保顾客进店亮码扫码。

2.餐饮单位经营者必须佩戴口罩,每日开展环境消杀。

四、组织保障

成立昆阳镇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林天星副镇长

成  员:市监分局、经发办、食安办、各社区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切实保障好群众饮食安全。

(二)紧盯重点,精准靶向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梳理、研判和清单管理,对问题进行精准管控,实现线上线下同质化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创新机制,提升监管效能。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治理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同时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针对性地曝光一批,有效激发社会各方力参与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事项

专项大检查期间,要严格按照要求对各餐饮店进行排查。一旦发现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有效进行处置。

联系人:昆阳市监分局 缪叶威,联系电话:1*******2(686932)



昆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昆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