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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中队,县燃气协会,各燃气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2〕21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温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22〕17号)和《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平阳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平安委〔2022〕1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平阳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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