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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社、所属企业,县社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岁末年初背景下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供销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基层社、社属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二、检查内容 一是强化安全监督指导,做好基层排查工作。各基层社、各企业对下属自营或出租的近期处于暂停营业或对外开放的各类市场、宾馆、餐饮、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排查。 二是落实常态防疫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所属资产承租方做好返岗员工、外来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严格落实进出管控、体温检测、消毒消杀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树牢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秉持“边检查,边宣传”工作原则,一边开展安全检查,一边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知识宣传,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 四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急预警工作。做好防火灾、防拥挤工作,制定人员疏散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 三、时间安排 2022年1月27日-1月30日,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社、社属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疫情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二)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各基层社、社属企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有针对性的排查;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简单易行的措施,并落实到位;同时根据疫情的形势变化,做好疫情防控指导。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县社班子成员带队对联系基层社、所属企业开展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指导检查,落实点对点安全生产提醒制度。
平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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