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整改协调〔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三类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整改协调〔2021〕38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金属压铸、塑料注塑、橡胶压铸等三类行业专项整治排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面排查全县涉金属压铸、塑料注塑、橡胶压铸等加工行业的企业或加工点。 二、时间节点 2022年1月21日前,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报送专项整治专班;2月28日前,报送辖区内金属压铸、塑料注塑、橡胶压铸等加工行业的企业或加工点清单。 联系人:龚先杰(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联系号码:13868598005(纪委网:638005)。 附件: 1.三类行业专项整治企业清单 2.三类行业专项整治专班 3.《关于开展温州市三类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整改协调〔2021〕38号)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阳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2年1月13日 县整改协调〔2022〕2号附件3:关于开展温州市三类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整改协调〔2021〕38 号).pdf 附件1 三类行业专项整治企业清单
附件2 三类行业专项整治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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