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平阳县基层委员会: 贵委在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构建0-3岁普惠性婴幼儿托育事业,缓解“生育压力”》已收悉。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我局牵头办理。经调查研究及办理,现答复如下: 正如提案中所说的,构建0-3岁普惠性婴幼儿托育事业,是缓解“生育压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能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更有利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着力引导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 为应对全县托育服务需求,着力破解社会“托育难”问题,县政府着力引导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以民生实事引导普惠性发展。县政府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婴幼儿照护服务已连续三年纳入县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并出台了《平阳县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和《平阳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平阳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等相关实施配套政策,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配套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对托育机构建设已累计投入156.22万元,新增托位数1630个,普惠托位数1405个,普惠性占比达86%。截至6月20日我县托幼年报数据及“浙有善育”托育机构信息备案系统数据,全县经县卫生健康局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共30家,其中幼儿园延伸办托13家,提供570个托位(公办园10家提供360个托位、民办园3家提供210个托位),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共17家,提供1060个托位。全县14个乡镇已有备案或幼儿园延伸办托的托育机构,覆盖率达87.5%。 二、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多元监管 一是加强多元监管保障。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政策制度和规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门槛,实行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制度,非幼儿园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应按规定在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或机构编制部门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信息通过共享、交换(如浙政钉、钉钉)等方式推送至县卫健局。托育机构登记后可通过浙里办“浙有善育”在线办托申请后经县卫健局审核备案。幼儿园提供托班服务仍由县教育局负责综合监管。成立平阳县婴幼儿照护工作专家组,整合卫健、教育、住建、消防、市监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事前咨询、过程指导、事后评估,推进托育机构规范化办托,推动我县婴幼儿养育照护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快推进数字化管理。积极通过省市统建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平台,对托育机构申办、备案等开展信息化管理,建立线上备案系统,统一采集数据,实时监控托育机构婴幼儿和托位分布情况,开展智慧化托育服务。我县2022年民生实事打造4家“可视化”托育机构,托育机构监控视频接入“安心托”信息平台,实现婴幼儿在托生活“可视化”,提质婴育数字监管服务。 三、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做好托育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按照要求对托育机构实施规范管理,定期开展指标质量跟踪和定期人员考核,重点做好托育机构规范管理和服务内涵培育。注重辖区内服务网络和专业队伍建设,对托育从业人员开展岗前职后培训,积极引导所有工作人员参加线上线下专业技能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服务,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近两年针对托育机构共举办2期托幼育机构保育员岗位资格培训,共培训357人,考核合格345人,通过率96.64%,发动参加市级培训6期参与30人,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认识托育服务事业的重要性,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考核,加快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深化“安心托幼”工程,全力打造“温馨善育”品牌。同时认真吸纳提案代表的意见与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建立“1+N”生育养育支持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三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政府、国有企业以“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形式优先向托育服务企业提供物理空间,降低托育服务企业房租成本。加快平阳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场地用地规划。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同步规划小区托育配套建设,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托育场地改扩建,鼓励支持与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合建共享。加强价格指导,根据国家最新修的价格目录引导公办幼儿园托班及时调整服务收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民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标准由机构自主合理确定,实行市场调节。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形成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价格。积极研讨建立托育生均补助制度,参照当地幼儿园生均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按托大班1.2倍、托小班1.5倍、乳儿班2.0倍给予补助。 二要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建立“5+X”多元托育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家庭照护、幼儿园办托、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模式,重点发展普惠服务。积极实施国家发改委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积极申报国家普惠性专项行动项目。整合资源、政府主导,加快公办托育服务资源布局,鼓励幼儿园延伸办托增加托位供给,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加快建设社区(村居)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鼓励家庭托育点发展,提供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推进普惠托位占比达到80%以上。鼓励机关企事业延伸供给,引导用人单位以单独或与相关单位、驻地社区联合等方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也可向社区居民开放。 三要加强托育服务专业阵地建设。建设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实训基地,承担辖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婴幼儿家庭及志愿者培训、托育机构业务指导等任务。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在乡镇卫生院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一体化提供婴幼儿医疗、保健、预防接种、养育风险筛查、家庭访视等服务。鼓励儿童友好型医院、基层儿童健康管理中心设立婴幼儿照护咨询门诊,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驿站建设,组织“养育照护小组”,深化“医育结合”,加快建立“1+1+X”托育服务专业指导体系,积极探索家庭养育点建设、备案、管理等标准和机制。 四要构建“安心托”智慧托育平台。大力推动托育机构监控端接入市“安心托”信息平台,实现婴幼儿在托生活“可视化”,提质婴育数字监管服务。优化“安心托”平台育儿宣教端口,为婴幼儿家庭智能化推送科学育儿知识。上线托育专业人员“在线学习”模块,支持卫生机构、托育机构、行业协会等共享优质公益课程,实现“线上理论学习+线下实操技能”相结合。不断迭代“安心托”智慧托育,全面对接省婴育平台机构备案功能模块,确保所有托育机构顺利进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程序,纳入政府部门数字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婴幼儿资源及健康数据多跨应用,为托育、儿童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提供科学数据决策。 五要营造育儿友好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依托,推动宣传部门、卫健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媒体优势,创作育儿友好宣传专栏,教育引导育龄人群形成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加强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宣传和教育,鼓励男性分担更多养育责任,舒缓“恐婚”和“恐育”焦虑情绪,营造育儿友好型社会的浓厚人文环境,助力提高生育意愿。 最后,感谢你们对0-3岁普惠性婴幼儿托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陈静,办公室电话;0577-63660339。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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