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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平阳县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的通知

平民〔2022〕69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婚俗改革,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的目标任务,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平阳县“匠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开展2022年平阳县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别

家庭教育指导师是指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咨询、亲子教育咨询等服务的专业人员。属于国家专项职业能力工种,本工种设两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和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

二、培训事项

(一)培训人数及报名条件

1、家庭教育指导师初级班

(1)培训人数:500名(人员由各乡镇招募,指标分解见附件1)。

(2)报名条件:①需有社会学、教育学或心理学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或两年以上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实际工作经验;②女性:18-55周岁,男性:18-60周岁,持有温州地区市民卡;

2、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班

(1)培训人数:300名(人员由鳌江镇招募,指标分解见附件1)

(2)报名条件:①取得初级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资格两年以上(含往年县妇联组织培训并取得初级证书的人员在内),或有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并具有五年以上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实际工作经验;②女性:18-55周岁,男性:18-60周岁,持有温州地区市民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安排

培训时间为3天,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民政局、属地乡镇及培训机构协调安排。

(三)培训需提供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张、市民卡正面复印件各两张(非平阳户籍学员提供在平阳居住证或社保证明或工作证明,外地嫁平阳提供结婚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未提交者,证书上学习程度一栏默认为初中)、两寸白底纸质照片3张。

(四)培训内容

家庭教育指导目标与任务、家庭教育指导原则与基本内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式、家庭教育课堂教学和活动计划实施、家庭伦理知识、家长的家庭教育行为分析、家庭教育问题干预原则与方法、亲子关系协调和人际沟通原则与技巧。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为政府举办的免费培训项目。为了达到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培训效果,需预缴个人报名费,初级班600元/人,高级班800元/人,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由县人社部门颁发证书,取得证书后,由县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把全额预缴报名费退回本人市民卡。考核不合格的,全额退还预缴报名费,缺考不退。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要高度重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宣传与组织工作,要及时足额组织辖区内人员到指定培训场地参加培训。

(二)加强培训力度。培训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按照自身功能定位,组织优质师资,积极配合乡镇,扎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并做好台账,严禁弄虚作假。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要及时将培训人员信息录入浙江一体化平台,汇总人员名单、签到册等相关培训材料,并报相关单位。

(三)加强疫情防范。培训期间,要做好疫情防控报备,严格实行佩戴口罩、测体温和扫温州防疫码等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范工作。近14天内去过高风险地区或与高风险地区来温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请各有关乡镇于7月22日前,将《平阳县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汇总表》(附件2)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曹小敏浙政钉。

平阳县民政局联系人:   王连巧13868583272(662272)

平阳县民政局联系人:   曹小敏13868459959(661526)

培训机构报名联系人: 白老师13616778289(668289)

蔡老师19557762826(642826)

平阳县民政局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印发

69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