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公示(2022年第3期)


根据浙市监食检〔2021〕14 号《浙江省食品安全抽检备样处置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承检机构食品抽检备样样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期间的429批次食品抽检备样样品进行处置销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2022年07月26日-2022年07月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电话:0577-63739692

邮箱:pysa2020@163.com

附件:2022年第三期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公示表.xls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