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养老服务  > 养老补贴

关于下拨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


平民〔 2022〕78号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

为了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水平,依据浙财社[2021]91号文件,经县民政局审核,现将2022年4月份-5月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264538.96元预算指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给你单位。此经费从年初预算“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列支。款列“福彩公益金支出”。

希各单位务必专款专用,加强监管,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拨付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2年0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印发

78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