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 2022〕78号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 为了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水平,依据浙财社[2021]91号文件,经县民政局审核,现将2022年4月份-5月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264538.96元预算指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给你单位。此经费从年初预算“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列支。款列“福彩公益金支出”。 希各单位务必专款专用,加强监管,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拨付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2年0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印发 78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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