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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温州市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服〔2020〕15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平委办〔2021〕75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使政务服务更便捷、更智能、更高效,经研究,决定开展政务服务“基层服务月”专项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为期一个月。 二、活动方式 活动采取技术指导、政务服务、资料台账检查、走访督促、红色帮办代办等方式。 三、活动内容 (一)指导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名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规定,指导乡镇便民服务机构统一名称,格式为“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格式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二)指导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一站式”服务,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指导乡镇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基层站所服务事项和窗口全部入驻便民服务中心。 (三)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无差别全科受理。按照分类管理、高效便民的原则,指导按“综合窗口+专业窗口”模式设置,办件量少或专业性不强的应全部纳入综合窗口办理。 (四)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及代办服务点建设。指导乡镇创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及红色代办服务示范点,实现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代办全覆盖。 (五)指导便民服务智能终端建设。积极开展“瓯e办”宣传推广活动,指导使用“瓯e办”便民服务终端,自助办理业务,6月底前实现台均办件量达全市平均水平之上。 (六)指导评价机制建设。全面检查超期办件、异常办件、体外循环办件情况,指导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好差评、首问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办事窗口全部设置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装置,实现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七)指导政务2.0建设。指导政务2.0事项接入应用,较大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配置政务2.0相关硬件设备(平板、身份证读卡器、高拍仪),提升政务服务2.0事项接入率及政务2.0办件量。 (八)指导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指导乡镇设立代办帮办专窗,推广应用不见面代办云平台、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组织红色代办月活动等代办服务。 (九)指导推广应用“网上中介超市”。指导乡镇全面梳理应进而未进“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项目,查找问题根源,协调推进全面应用“网上中介超市”。 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把服务月活动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切实把服务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结合省、市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下沉基层一线,分组分片做好指导、服务及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服务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把服务月活动与纳入政务服务工作的整体范畴,制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时间,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炼,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围绕服务月活动各项内容,充分挖掘政务服务好做法,总结政务服务新经验,提炼新做法,全面宣传,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舆论氛围。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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