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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发〔2022〕106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阳县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平阳县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2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平阳县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平阳县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2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根据《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及《温州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城市和美丽平阳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通过提质扩面增效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补齐治水基础设施短板,推进长效运维管理,基本实现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 (二)基本原则。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目标,突出雨污分流、截污纳管、长效管理等工作重点,结合各乡镇实际,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有序推进,不留死角。 质量为先,建管并重。明确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范围,切实抓好四关。严抓排查关,确保排查全面覆盖,排查成果客观准确;严控建设关,确保设计科学、施工规范,建设周期合理;严把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功能需求,建成一个、见效一片;严抓运维关,建立落实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建成项目见实效。 因地制宜,差异建设。各乡镇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功能定位、地形地貌特征,根据平原、山区、海岛等不同特点,按照“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原则,创新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不搞“一刀切”,实行差异化建设。 结果导向,分类管理。以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主要污染物进水浓度提高、水环境质量切实改善等为导向,建立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协同,建成项目及时移交运维,核心领域不推脱,交叉领域强合作。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万全镇、海西镇及平阳经济开发区建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我县基本完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基本建立城镇“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机制。 ——到2025年底,加快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扩面工作,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至少打造8个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亮点乡镇,建立健全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标准化运维体制机制,确保建设成效持续发挥作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进水浓度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全面排查。系统推进区域化、网格化排查,全面摸清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三大建设单元排水户、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排污(水)口等家底,建立各单元应建、已建、未建等三类详细资料清单;重点围绕城镇建成区范围内雨污分流与截污纳管、各级排水管网覆盖密度、排水许可证管理、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功能与运行状况等开展,明确网格片区范围,形成网格片区分布图,设定网格关键节点进行污染物浓度检测,形成网格片区范围“底数清单”(其他类<六小行业>底数清单、生活小区<自建房>底数清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底数清单)、“四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管网“一张图”(市政配套管网图、生活小区<自建房>管网图、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管网图)。 (二)强化规划引领。合理规划污水处理厂和各级污水管网布局,包括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全域污水管网布局、各级排水管网提升和完善计划、污水处理互联互通建设等内容,提升污水处理效能和排水管网的系统性。切实做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的项目设计工作,尤其是排水管网相关设计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一点一策”建设设计方案。 (三)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化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以提高质量为导向,严格落实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以及有良好行业信用的单位,严把材料和施工质量关,重点加强隐蔽工程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做好隐蔽工程施工影像资料存档及项目完工后的蓄水试验,鼓励以项目建设前后管网内COD浓度对比检验建设成效,以网格COD浓度提升目标值作为考核重要依据(考核要求:网格关键节点COD浓度初始值小于100mg/L的,2022年底前要达到120mg/L,并逐年增加20%以上;网格关键节点COD浓度初始值大于100mg/L小于150mg/L的逐年增加20%;网格关键节点COD浓度初始值大于150mg/L小于200mg/L的逐年增加10%-20%。到2025年底,网格COD浓度初始值小于100mg/L,应提升到200mg/L;COD浓度初始值大于100mg/L,应提升至250mg/L)。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大谋强项目,鼓励以“一体化”思维推进镇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排查和设计一体化、建设和运维一体化、片区改造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一体化。 (四)实施分类建设。开展提质扩面增效行动,对已建乡镇的建设范围、问题整改、总体成效等方面进行巩固提升;平原地区要建成区域一体化的整体排水管网体系,山区海岛可根据地形条件设置独立排水管网,2025年底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计划2年内拆迁改造的区块和排水户允许暂缓实施,可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确因条件限制难以改造等尚未实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区块,应采取临时性截污措施或建设应急污水处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含有排水管网的地下综合管廊。 (五)打造特色亮点。以重点流域治理、水质断面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升等效果为导向,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单元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计划、有步骤谋划城镇“污水零直排”精品创建。突出示范引领,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运维样板,打造具有平阳特色的“零直排”品牌。 (六)严格评估验收。县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自建房)和其他类等三大单元的建设验收。乡镇由县治水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估和验收,验收完成后将相关验收材料报送至市治水办备案。县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后,县治水办组织开展自评和验收申报。市治水办将组织市级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交通、卫生、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开展整体评估和验收,验收结果在媒体公示。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升和水量保持稳定、入河排污(水)口无异常排水、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等情况挂钩,并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长效运维。县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运维规范,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自建房)、其他类三大单元长效运维制度,逐步形成标准化运维机制。各乡镇、平阳县经济开发区对已完成验收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及时移交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运维。严格排水许可管理,加强运维单位监督管理,开展定期考核,完善奖惩和退出机制。委托专业化队伍,推行标准化运维,做好排水户、预处理设施、城镇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重点入河排污(水)口等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工作。鼓励生活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内部排水管网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专业化运维。 (八)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要建立“举一反三”、主动发现和主动整改的工作机制。县治水办及各部门采用核查、抽查、督查、“回头看”、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实施对源头分流(雨污分流)、过程控制(截污纳管、管网输送)、终端处理(污水处理厂)、排水(污)口规范建设等重要节点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重点核实排查是否全面、建设是否全覆盖、成效是否明显、资料是否齐全、运维是否落实等方面内容。重点结合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反弹、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及水质水量未达预期、各级各类曝光和群众举报并经核实等问题,进行预警、通报、约谈,建立健全红黄蓝三色动态管理码,实行动态管理。 (九)推进数字智治。各乡镇要借助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字平台,切实做好数字智治工作。2021年各乡镇要构建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基础库和问题库管理基础模块;2022年迭代升级实现红黄蓝三色动态管理码监管功能,对建设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及水质水量、督查督导、群众举报等实行动态、闭环监管;2025年实现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字化管理,为动态监管、高效运维、问题溯源、绩效管理、多跨融合提供数据支撑。 三、责任分工 县治水办负责组织各乡镇及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评估、“回头看”以及相关政策起草制定等工作,牵头做好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据的收集、录入及审核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建设单元的建设、验收,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督促做好工业企业污水进入排水管网前预处理达标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强化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做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相关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标识设置、工业企业排污和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生活小区类(自建房)建设单元的建设和验收工作;做好排水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负责指导督促开展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和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开展相关设施排水管网建设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做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相关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督促其他类单元的建设和验收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运维管理;负责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各类排水户违法违规排水等行为。指导督促其他类单元的建设和验收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运维管理、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制定排水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的标准定额;负责依法查处各类排水户违法违规排水等行为;做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相关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戒毒单位“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县司法局配合做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制度措施合法性审查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场站、汽车维修等业主单位“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并配合开展建设、验收;指导和督促附近已建有污水管网的业主单位经营场所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 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主,负责筹措“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资金,可自建或委托属地政府代建,代建的项目参照平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78号)文件执行。负责建成区已移交排水设施的排查整改和运维,以及没有道路建设、单独实施的市政排水设施建设;负责谋划制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运维方案,做好“污水零直排”项目的统一运维工作;负责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做好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 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指导督促组织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学科类培训教育机构、养殖场(户)、酒店、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农贸市场、各级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前期排查,并配合开展建设、验收。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协同推进。 各乡镇及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的责任主体,负责本方案的目标落实、工作推进、任务实施,全过程参与“污水零直排区”项目建设。切实担负起排查任务,负责做好政策处理等相关事宜,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做好移交前“污水零直排区”项目的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作为推进“五水共治”关键性工作来抓,建立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班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深度排查—系统建设—成效评估—分级验收—长效运维—动态管理”全过程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依据工作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经费分两部分,分别为排查经费和建设经费。建设经费(生活小区类、工业园区类、公建设施类、入河排污<水>口整治等):昆阳镇、水头镇、萧江镇、万全镇、腾蛟镇等乡镇自筹30%,其他乡镇建设经费及乡镇自筹外的建设经费由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筹措。2022年(含2022年)之前的排查经费(非管网类排查):昆阳镇、水头镇、萧江镇、万全镇、腾蛟镇等乡镇自筹30%,其他乡镇自筹20%,其余由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筹措。鳌江镇、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筹。 (三)加大技术指导。建立健全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标准规范体系,贯彻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建立和充实县级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家库,深入开展“三服务”等技术帮扶活动。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应按照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组建服务队伍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将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作为美丽平阳建设、“五水共治”“美丽城镇”等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结果与“五水共治”优秀乡镇推荐挂钩。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各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现行文件与本方案中涉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要求、职责分工等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平阳县“十四五”期间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 平阳县“十四五”期间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清单
平阳县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2年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结合《平阳县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深化全县2022年度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全面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通过提质扩面增效行动,全面加快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深入推进智慧“零直排区”建设,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全力助推水环境持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1.完成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含自建房)和其他类三大建设单元排水户、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排污(水)口排查相关工作,摸清掌握底数,形成“四张清单”和一张图;合理规划污水处理厂和各级污水管布局,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建设。 2.全县完成生活小区(含自建房)建设24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建设1个,园外工业企业建设41家,其他类(包括六小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等)等建设156家,完成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万全镇、海西镇等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县基本建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立健全城镇“污水零直排区”长效运维机制。 3.围绕建立“全域实时感知、源头自动发现、信息集成共享”的数字化整改体系,全面推进智慧“零直排区”建设,完成省级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字平台数据收集、录入和审核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保质保量完成全域建设。根据2022年度省、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要求,围绕任务城镇开展建设,按照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系统推进区域化、网格化排查、建设和整改,确保城镇建成区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建立健全排水设施运维工作机制,确保运维全长效、排水全许可。完成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万全镇、海西镇及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二)巩固提升已建城镇。开展已验收“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镇“提质扩面”行动,重点对已建城镇的建设范围、验收问题整改、运维机制落实、总体成效等方面进行巩固提升。对萧江镇、腾蛟镇、麻步镇、山门镇、顺溪镇、南雁镇、凤卧镇、怀溪镇、南麂镇等已完成验收城镇开展重点管理,山门镇作为市级重点乡镇纳入管理,通过“回头看”及专家技术帮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 (三)打造培育样板城镇。以重点流域治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入河排污(水)口无异常排水、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升和水量保持稳定等效果为导向,以镇为单元,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它类创建上不断创新,积极打造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样板及长效运行维护样板。2022年,南雁镇、怀溪镇作为省级样板镇建设,打造萧江镇、腾蛟镇、凤卧镇、南麂镇等4个县级亮点乡镇。 (四)实行评估动态管理。根据《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各乡镇重点针对排查建设覆盖情况、建设成效、运维机制等内容,逐年对已建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开展建设成效评估验收工作。2022年,腾蛟镇、凤卧镇完成评估工作。 (五)加强建设质量监管。以提高质量为导向,严格落实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推究制度和诚信惩戒制度,严格做到“管道基础要托底、管道接口要严密、沟槽回填要密实、密闭检查要规范、施工过程要监督”。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公益、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严把设计关、材料关和施工质量关,优先采用实壁PE管等管材以及质量可靠的预制装配式检查井,逐步改造淘汰现有的砖砌污水检查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污水零直排区”工程建设监督性抽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六)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运维规范,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自建房)、其他类三大单元长效运维制度,逐步形成标准化运维机制。各乡镇进一步完善项目移交制度,及时将完成项目从建设单位移交至运维单位。推行标准化统一运维,做好排水户、预处理设施、城镇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及重点入河排污(水)口等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工作,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七)推进智慧“零直排区”建设。各乡镇要摸清管网底数,摸清管网底数,逐步推动污水管网“一张图”建设。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对污水处理厂及各支点的动态监管能力。借助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字平台,切实做好数字智治工作扎实推进省级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中基础数据收集、录入和审核工作,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在建乡镇应根据建设进度及时更新数据填报工作,做到建设与填报同步进行。充分利用好数字化管理系统,寻找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盲区,切实做好提质扩面工作,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工作闭环机制。 三、步骤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4月)。对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指南》有关要求,排查梳理省、市级任务城镇内的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各类排水户的情况,全面排查梳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建立各单元应建、已建、未建等三类详细资料清单,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等排查成果资料,编制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启动年度项目建设。 (二)集中建设阶段(2022年5月—10月)。全力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严格对标建设,统筹推进生活小区类(含自建房)、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其他类等三大区块雨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排水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和提标改造,入海、入河排污(水)口整治提升。扎实推进排水许可证核发工作,做到应发尽发,并做好批后监管工作。 (三)攻坚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2月)。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建立健全管网档案管理和运行维护。按照《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有序开展城镇和县域创建验收,并做好省级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中基础数据收集、录入及审核。11月中旬前,完成昆阳镇、鳌江镇验收工作,11月底前,完成水头镇、万全镇、海西镇验收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全县辖区内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台账整理和数据上传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作为推进“五水共治”关键性工作来抓,建立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班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深度排查—系统建设—成效评估—分级验收—长效运维—动态管理”全过程工作机制。县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依据工作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保障。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筹措“污水零直排区”项目建设资金,业主变更及资金支付相关事宜参照平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5号)文件执行。县财政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运维,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三)加强指导支撑。充分发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家库智囊作用,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持续指导“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定期开展技术培训,为建设工作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保障创建工作的技术性、有序性和创新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全过程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重点加强隐蔽工程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原则上以项目建设前后管网内COD浓度对比检验建设成效。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科学考评体系,以污水处理厂或者泵站进水浓度提升、排污(水)口整治和周边河道水质改善等建设成效作为考核依据,将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纳入“五水共治”考核体系,作为“五水共治”优秀乡镇推荐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将未完成建设任务或者成效评估不合格的乡镇直接撤销通过验收的意见,并列为下一年度“污水零直排区”重点管理镇,重新开展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改造提升。 (五)推进公众参与。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自律意识,营造全民治水、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扎实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 附件:1.2022年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分项任务清单汇总表 2.2022年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清单 3.2022年城镇“污水零直排区”运维项目清单 4.2022年乡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浓度检测点位表
附件1 2022年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分项任务清单汇总表
备注:具体明细由县治水办发文明确。 附件2 2022年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清单
备注:建设类别分为四大类:工业园区类、生活小区类、其他类、市政管网类。 附件3 2022年城镇“污水零直排区”运维项目清单
附件4 2022年乡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浓度检测点位表
备注:各乡镇选择1个污水处理厂/泵站作为之后每月的浓度检测点位,来代表所辖区域的整体污水浓度。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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