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2).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监管及献血工作;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并依法行使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化妆品卫生的综合监督执法职能。 (3).贯彻以预防为主方针,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县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妇女病和非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并督促落实各种措施,控制和消灭主要疾病;负责全县医疗、预防、妇幼保健等机构的网络建设和业务管理;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管理和发布卫生信息。 (4).统一组织集中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负责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理(包括全区重大疫情、灾情及食物中毒的处理)和自然灾害、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5).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重点卫生基建项目的管理指导。 (6). 实施科教兴卫工程,制定全县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攻关项目的实施;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引进人才、推进在职卫技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 (7).完善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和医疗器械采购制度。 (8).贯彻国家爱国卫生方针、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爱国卫生的工作任务,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包括:卫生健康局本级。 二、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一)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阳县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8563.85万元。 (二)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收入预算856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63.85万元,占 100%;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占 0%;专户资金 0万元,占 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 (三)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支出预算8563.8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卫生健康支出832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5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1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9.85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63.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8563.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包括卫生健康支出832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5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63.8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60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类)8329.3万元,占97.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4.55万元,占2.7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5.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7749.4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系统各类专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54万元,主要是疾病应急救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6.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8.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63.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70.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5万元,下降13.5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委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6%。根据工作需求和上级检查任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9.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0.26万元,增长11.84%,主要是人员变动,增加的定额公用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平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9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9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资产合计4655.18万元,比上年增加29.42%。其中流产资产820.75万元,占总资产的17.63%;固定资产原值2157.85万元,占总资产的46.35%;在建工程1883.26万元,占总资产的40.45%;固定资产含:车辆41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没有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90.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指行政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指事业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事务:其他公用支付及项目支出等。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卫生行政机关运行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其他支出。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事务:各类综合医院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医院(项)事务:各类中医院支出。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事务:各类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支出。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项)事务: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类支出。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事务:用于卫生健康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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