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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43/2022-127816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鳌江镇
生成日期 2022-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鳌江镇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鳌委办〔2022〕10号

各社区党委、管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驻鳌各有关部门:

近期天气持续高温,又值暑假期间,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时段。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区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现将《鳌江镇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鳌江镇委办公室        鳌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公布)

鳌江镇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有效防范和遏制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根据平委办便签〔2022〕171号《关于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鳌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加强未成年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溺水防范意识,全面提高溺水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溺水防护网,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溺亡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效落地,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鳌江镇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林聪(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叶晨(镇委副书记)、赵威(镇委副书记)、徐星星(镇委委员、人武部长)、林建国(镇委委员、滨江派出所所长)、柯和盛(镇委委员、鳌江派出所所长)、陈凡(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林小敏(镇委委员)、林璇(镇委委员)、叶茂碧(副镇长)、陈登清(副镇长)、李上峰(副镇长)、陆杰(副镇长)

成  员:党建工作办公室二室、综合信息指挥室一室、综合信息指挥室四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二室、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三科、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一科、文化旅游健康体育服务中心、鳌江学区、镇妇联、鳌江派出所、滨江派出所、钱仓派出所、环卫所、资规鳌江分局、住建鳌江分局、鳌江水利所、执法鳌江中队主要负责人,以及十大社区相关负责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溺水意识。围绕重点人群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未成年人防溺水意识。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集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二室);围绕“四不两会”(不在无成年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水域游泳,遇到突发事件不贸然施救,发生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报告,学会基本自护、自救方法),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及其家长防溺水教育(责任单位:鳌江学区);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协同和督促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无人抚养儿童、散居(孤儿)、自控能力差的学生等重点人员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二室);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快递、环卫等行业和企业开展宣传引导(责任单位:鳌江派出所、滨江派出所、钱仓派出所、综合信息指挥室四室、环卫所);围绕“家长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开展防溺水进家庭活动(责任单位:镇妇联);各社区要围绕溺水事件多发期、节假日、高温天气、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及重点隐患水域,开展全天候宣传、全方位管理(责任单位:各社区)。

(二)抓好排查整治,压紧压实责任。对水域、隐患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排查,特别对发生过和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危险水域逐一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即一个安全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条救生绳、一根救援杆)。对开放区域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治;对不宜开放的区域,严格管理措施,探索采用电子围栏等方式,严防人员进入。加强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责任单位:资规鳌江分局);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业主及责任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围栏防护设施并加强监管(责任单位:住建鳌江分局);加强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和督促对采取水上交通方式的未成年人进行安全引导,加强安全检查;加强水库、山塘、水闸等水利工程的管理,由工程主管部门督促管理单位设立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标语,事故易发、多发地段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加强日常巡查(责任单位: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三科、鳌江水利所);加强涉海涉渔领域监管排查,牵头加强对海滨、滩涂、渔排、水上休闲活动场所等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设立警示牌和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一科);加强对提供游泳服务的经营性场所的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对游客开展预防溺水提示宣传,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健康体育服务中心);加强公园管理,在公园有关地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责任单位:执法鳌江中队)。

(三)落实“三防”措施,抓好应急救援。强化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各方责任,重点做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发生事故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依法组织和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溺水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组织复盘分析;要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民间救援组织的重要作用,动员其开展志愿服务,参与重点场所巡逻排查,进一步壮大救援力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中心);各社区要把巡查的责任落实到村居(社区)、网格,落实到水库、河道等水域管理具体责任人,加大重点时段的巡防频率;对重点水域组织高密度、全方位巡查,全面设立警示标识,放置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船、救生竹竿、“跟屁虫”等救生设备,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做到迅速组织救援(责任单位:各社区)。

四、工作安排

(一)强化部署、宣传发动阶段(7月28日-8月3日)。制定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镇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阶段(8月4日-8月20日)。按照重点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立即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类建立隐患台账,列明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对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建立责任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三)督导检查,巩固提升阶段(8月21日-8月31日)。镇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进行全方位的督查,逐项复核整改落实情况。对新发现、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不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整改评估,避免老隐患反弹,实现新隐患及时解决。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作为平安鳌江“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重要内容,同步谋划、协同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明确分管负责人,加强人员经费保障,清单化、节点化推进,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7月30日下班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镇委平安办。8月12日、8月29日前分两次报送工作情况,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杨子迷,联系方式:1*******1,672091。浙政钉:鳌江镇/综合信息指挥室一室/杨子迷。

(二)建立协作机制。各社区要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研究协调、部署推进。各社区要统筹网格员、村干部、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机制。

(三)强化考核问责。镇委平安办将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纳入平安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重大未成年人溺亡事件发生的,发生一起倒查一起,并依法依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