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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衔接”,守护海洋渔业资源


自今年3月1日鳌江流域禁渔期以来,平阳县渔政与公安等部门通过“行刑衔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9次,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19艘,移交渔业涉刑案件37起、涉案人员103人,在全县范围取得了形成打击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为加大渔业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探索建立渔政与公安线索互通、即时移交、即时处理的良性联合执法机制,严打涉渔违法行为。

▶ 渔政公安强强联手,打击违法力度更大

3月7日,平阳渔政与公安部门召开渔业执法工作碰头会,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渔业涉刑案件联合查办等工作细节进行探讨,明确执法要点和责任分工。3月29日,平阳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召开鳌江流域禁渔执法工作座谈会,就开展鳌江流域联合执法行动和渔业涉刑案件侦办、移交等工作细节进行探讨,明确执法要点和责任分工。

“我县高度重视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别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并要求切实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涉渔乡镇属地责任和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二季度以来,县领导及涉海涉渔安全专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督查检查15次,进一步达成对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的共识。今年6月,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与县公安局海防大队共同签署海上执法联勤联动备忘录,细化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巡查执法、建立海上搜救、纠纷联勤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等机制,推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同时,我县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查处工作一并纳入公安部门考核体系,着力提高违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

▶ 执法动态互通共享,打击违法效率更高

6月26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合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昆阳派出所在浙南海域开展禁渔期海上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三无”渔船及其他非法捕捞行为。巡查中,查获3艘违规捕捞的涉渔“三无”船舶,涉案人员16名达刑事立案标准,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中。

“我们强化与公安部门沟通交流,在涉嫌非法捕捞人员抗拒检查,渔政执法机构难以强行靠帮时,根据驾船逃逸路线就近联系当地派出所,及时在岸边围堵,对伏休期违法捕捞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县还专门制定了执法通讯录,渔政执法机构可免去110转接环节,直接根据实情与属地派出所取得联系,提升出警效率。

5月18日,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和市农业农村局领导指令,平阳县涉海涉渔安全专委办紧急组织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鳌江海事处、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出动2艘执法艇对我县头屿海域展开地毯式巡查,现场查获假借休闲之名进行非法捕捞休闲渔船3艘,涉案人员15人。

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我县积极推进执法办案动态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做到有执法动态1小时以内必响应,跟踪式交互渔业执法违法案件信息线索、案件查办进度。

▶ 执法培训有的放矢,打击违法行为更规范

“对于涉渔‘三无’船舶违法捕捞等案件线索,要求执法人员要充分开展调查取证、依法移送等;经公安机关调查不予立案的案件,要及时做好衔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渔政执法水平和渔业违法案件的办理质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势在必行。

为此,我县双管齐下,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并针对前期案件问题、信息排摸、发现的违法违规新情况进行商讨,在经验总结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执法人员与公安干警在办理方案的交流,紧盯案件办理规范化,加强对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的全过程审核,提升办案质量。

此外,我县不断优化船员培训体系,采用“线上(兴渔学堂APP)+线下(同作业小班化)”的方式,利用开展船东船长“面对面”教育培训契机,由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上门授课”,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强化船东、渔民遵纪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