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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1/2022-128854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1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2〕82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服务业兴县”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推动平阳质量强县建设,挖掘发展潜力、激活发展动力,助力平阳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实施“五个一”(提升一批特色产业质量项目,研制一批“浙江制造”标准,续建一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新建一个县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打造一批“品字标”认证企业)工作为基础,以质量攻坚、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培育、质量监管、平台服务等为抓手,全面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建设,促使全县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主要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0以上。

(二)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的比例达到70%以上,新增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企业100家以上,力争实现市长质量奖企业2家、县政府质量奖企业15家、省政府质量奖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60%以上、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30%以上,并100%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三)品牌、标准建设不断加强。培育“品字标”企业(新增)25家以上,总数超52家。培育企业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累计主导制订总数达5项;主导制修订行业标准4项,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2项以上;主导制订“浙江制造”标准9项以上。

(四)知识赋能持续有力。到2025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45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存量达13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15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不低于15亿元。专利权转让、许可数量400件。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2家、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6家。地理标志商标(包括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数量净增2枚以上,总数超4枚。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总数在原有3枚的基础上力争有新的突破。温州市重点商标品牌企业净增 3家以上,总数超6家。全县商标有效注册量净增 1.5万枚以上,总量超 5.5万枚。

(五)环境、工程和服务质量更加优化。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完成55万平方米,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全县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5%以上;住建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交通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水利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稳定达到2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三、工作举措

(一)聚焦质量提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1.实施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深入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以项目化的方式推进印包装备、汽车零部件、塑料机械产业质量提升和质量攻坚,“一业一策”精准推进产业整体质量提升,攻坚解决一批质量技术难题,树立一批质量提升标杆,助力企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2.推进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组织200家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加快领先一批、新制一批、达标一批、贯标一批标准,鼓励企业争当标准“领跑者”。支持各类型企业紧贴产业链、供应链,提出标准项目建议,参加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将创新和管理实践成果转化为先进技术标准。到2025年,培育企业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累计主导制订总数达5项;主导制修订行业标准4项,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2项以上;主导制订“浙江制造”标准9项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等质量强县相关成员单位)

3.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百千万”行动。组织小微特色行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进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培育,引导小微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遴选宠物用品、机械机电、食品包装等行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导入小微企业200家,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培育活动300家,充分运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小微企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更为健康、更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4.实施“千争创万导入”行动。持续推进 500 家规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大型企业和“链主”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加强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到2025年实现培训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一般员工2000人次目标;实现规上企业卓越绩效标准宣贯率达到90%以上;规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取证率达到12%以上;各种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5.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各乡镇、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大首席质量官聘任力度,增强首席质量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障首席质量官行使企业质量管理、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参与政府部门质量活动等权利。到2025年,力争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60%以上、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30%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推进“双碳”行动。到2025年,鼓励指导3家以上企业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体系、节能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碳标签等制度实施,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产品碳足迹核算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

7.积极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把标准化试点建设作为夯实县域标准化基础、提高标准化水平的有效手段,推荐标准化意识强、标准化基础好、技术实力领先的单位申报承担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促进承担单位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实现效益跃升。积极争取开展红色旅游、养生养老、农业农村、社会治理等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工作,全力推动温州市宠物产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落地平阳,建立完善宠物产业领域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局)

(二)聚焦品牌培育,提升企业核心价值。

1.实施“千企创牌”行动。从装备、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智能制造等领域中遴选一批优势企业纳入“千企创牌”培育库。优先推荐“单项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雄鹰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出口名牌”企业等企入库培育,到2025年,计划入库培育企业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

2.深化“品字标”品牌培育。对入库企业择优开展“品字标”品牌建设对标培育,支持优先开展“浙江制造”标准研制和认证实施,培育创建“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到2025年,培育“品字标”企业(新增)25家以上,在库总数超52家,主导制订“浙江制造”标准9项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3.推进质量奖培育工作。从特色产业中优选30家企业入库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好中选优推出“种子选手”,建立梯度培育库,争创各年度各级政府质量奖,邀请质量奖评审专家做好专题培育与辅导,帮助企业提炼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企业报奖创奖质量。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的比例达到70%以上,新增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企业100家以上,力争实现市长质量奖企业2家、县政府质量奖企业15家、省政府质量奖取得重大突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4.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行动。开展内外贸产品对标达标。用好“浙江质量在线”、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数字化平台,比对标准技术指标和产品实物质量指标,提高标准技术水平。指导和鼓励平阳县宠物用品行业、印包智能装备行业等外贸出口行业和“浙江制造”认证企业严格按照国际先进标准要求,采标、对标、达标,提升标准实施水平,推荐各行业出口龙头企业参与国标制订。(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5.推进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富农,提升地标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结合我县农业产业的特点,综合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等知识产权工作,全力指导平阳县林业产业协会申报“平阳马蹄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技术力量,争取科研院校及机构支持,通过技术培训、生产指导等,全面提升平阳县马蹄笋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产量品质和经济效益。大力支持“平阳五个鲜”区域品牌推广,助力乡村振兴,同时注重品牌保护,打击非法使用“平阳五个鲜”不正当竞争行为,真正体现“平阳五个鲜”成为全省首个涵盖农林牧副渔五大产业的综合性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价值。(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6.积极落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利优先审查。指导我县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登陆“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系统,充分运用该系统相关模块链接,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效能,支撑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畅通循环增强发展动力,用好《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外观设计全球布局效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聚焦服务赋能,实施精准帮扶指导。

1.实施精准帮扶和质量攻关。充分发挥质量流动诊所作用,在先进标准宣贯实施、团体标准制定、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体系建设、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运用、质量创新和技术攻关、检测认证、质量品牌文化建设、质量问题整改等方面,通过现场会诊、云课堂、视频会议、远程诊断、咨询热线等手段,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进行“一对一”定向精准帮扶指导,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到2025年帮扶企业1000家以上,测量管理体系免费培训 3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2.成立县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加强政府部门与高校、专业机构、中介的联系,通过合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内有关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为平阳知识产权发展、品牌培育提供精准服务。新建“平阳县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引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入驻,开展专业化指导培训、项目申报等,使我县知识产权工作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贡献更加明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优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聚焦质量基础和产业应用融合,按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要求,结合产业实际,建立质量服务队伍,组建高水平专家服务团队,深入一线开展精准帮扶。紧扣产业和企业需求,依托平台抓好质量综合服务。到2025年,建设完成平阳县印包装备机械、按摩器具产业等“一站式”服务平台3个以上,加强“浙江制造”标准实施指导服务,推动先进标准在产业落地见效,力争服务企业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强化计量能力提升。充分发挥计量作为质量基础之首的作用,通过确保量值准确来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为高标准的引领形成高质量的产出提供高能级的保障。进一步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高端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提升计量强检能力,加快汽车充电桩等民生关注领域的计量装备建设,到2025年,力争我县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向全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建设A级要求靠近。(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四)聚焦大质量监管,着力提升环境、工程和服务业质量。

1.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开辟“绿富美”新境界。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稳定达到2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0%以上,力争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构建优质、高效、低碳、循环的绿色建造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宅。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推行工程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重点,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促进工程质量均衡发展。稳妥推进工程总承包,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实施优质工程,持续开展工程创优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鲁班奖、大禹奖、钱江杯、瓯江杯优质工程评选,促进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3.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扶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其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其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培育发展普惠金融、智慧物流、文旅健康、电子商务、智慧商圈、互联网医疗等新兴业态。推动服务业信息化,发展壮大软件行业。深化各类服务业改革试点,打造“平阳服务”样板。(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等质量强县相关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县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县战略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和队伍建设,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履行部门质量工作职责,制定产业发展、科技研发、人才培养、技术改造等政策措施和实施行业监管要突出质量要素,强化质量发展导向。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乡镇及县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研究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举措,完善和落实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加快推进财税支持、创新发展等方面扶持举措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开展质量发展状况抽样调查和监测分析,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每年需完成三年计划任务的三分之一以上。

(四)加强宣传带动。深入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国品牌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国际认可日等活动,动员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加强质量主题宣传,严格质量安全监督,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多角度、立体化传播和塑造平阳质量形象,讲好平阳品牌故事。


附件:平阳县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重点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平阳县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重点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类别

指标要求

责任单位

1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

*县市场监管局

2

主要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3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 90 以上。

*县市场监管局

4

质量品牌提升

新增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企业100家。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5

市长质量奖企业2家。

*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6

培育县级以上政府质量奖企业15家以上,在库总数超 38家。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7

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9个。

*县市场监管局

8

培育“品字标”企业25家左右。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9

全县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60%以上、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30%以上,100%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县市场监管局

10

培育企业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

*县市场监管局

11

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2项以上。

*县市场监管局

12

知识产权赋能

到2025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45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存量达13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15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件。

*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

1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不低于15亿元(合计数)。专利权转让、许可数量400件。

*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14

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2家、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6家。

*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15

地理标志商标(包括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数量净增2枚以上,总数超4枚。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16

温州市重点商标品牌企业净增 3家以上,总数超6家。

*县市场监管局

17

全县商标有效注册量净增 1.5万枚以上,总量超 5.5万枚。

*县市场监管局

18

工程质量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完成55万平方米。

*县住建局

19

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

*县住建局

20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保持100%,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保持100%。

*县住建局、*县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21

服务质量

全县服务质量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22

生态环境质量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稳定达到25微克/立方米。

*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3

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