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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6/2022-128976 主题分类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轻工纺织,化工,国防工业,航天、航空,信息产业(含电信),公路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2-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度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化工、轻纺、材料、机电制造、电气、信息技术、石油天燃气等工程专业的企事业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社保缴纳属地原则),均可按条件报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道德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度考核有关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年度考核相挂钩,要求申报对象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的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二)正常申报资格条件和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技术员资格:

(1)高中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专业不对口的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获得相关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员资格。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1)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2)专业不对口的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或取得技术员资格满4年;

(3)专业不对口的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文件精神,在我省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艺,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劳动者,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目录见附件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1)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后,从事技能工作满2年;

(2)获得浙江省技术能手、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温人社发【2020】125号文件精神,申报人员当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课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和行业公需不少于12学时。学时登记管理根据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执行。申报时需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出具的年度学时证明。

(五)评聘结合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双肩挑”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单位在实施评聘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切实做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其他事项

1.社会保险缴费要求: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至少有3个月以上的在平社保缴纳记录(需自行上传)。

2.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及以后取得专科以上学历的,需自行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登记表或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三、申报流程

⒈网上注册。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个人和用人单位均须完成注册,完善信息和业绩档案。若本单位初次使用本平台,需先由单位人事负责人注册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并通过本平台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绑定单位名称后,本单位申报人员才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现工作单位名称”信息。操作流程可参阅省职称平台“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和“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⒉网上申报。申报人网上选择“职称评审”项目,选择“2022年度平阳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详细查看申报要求后,点击 “马上申报”,上传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在线签《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要求字迹清晰。

⒊填写申报信息,提取业绩材料。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如社保缴纳证明、学历、照片、论文、专利等)在系统中可以自动提取的,2001年之前毕业的请提供《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证书扫描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其中“本人述职”栏目主要填写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业绩情况,字数至少要求200字以上。

4.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时间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业绩档案信息和申报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网上报送,填写考核鉴定意见,公示有异议的不予审核通过。

5.纸质评审表下载与报送。申报材料经相关受理点、人力社保部门网上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并在纸质评审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评审表由平阳县经信局职称申报受理点(昆阳镇白石街226号406办公室)接收,联系电话:0577-63721877。

6.评审表存档及证书下载。评审结束后,评审通过者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取回,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个人可在平台首页“电子证书下载”栏下载电子证书。

四、申报时间与收费要求

⒈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9日至10月21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1月8日。未经过网上申报审核通过或规定时间以外申报的均不予受理。

⒉收费要求: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初级资格评审费100元/人。以线上缴费的方式收取,申报人员待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12333短信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缴费,否则视为放弃。

五、申报纪律

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上传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其申报申请应予以退回,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申报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组织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单位的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组织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六、其他事项

(一)今后职称评审、初定、认定、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二)评审通过人员可至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执业服务—高级职称与专技考试栏目选择初级,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7〕117 号文件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附件:⒈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领域人才对应职业、专业参考目录

⒉申报网上操作流程       


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5日

(此文公开发布)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