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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拨2022年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项目经费的通知


平民〔 2022〕108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民养〔2022〕49号文件要求,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列入今年市民生实事。根据下达的建设任务数,本次每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每家先预拨30万,分别是昆阳镇30万、萧江镇30万、万全镇30万、腾蛟镇30万、海西镇30万、麻步镇30万、顺溪镇30万、山门镇30万和南雁镇60万,共计300万元。

此经费从年初预算省级补助指标“养老服务体系”专项(浙财社〔2021〕91号)中划转至各乡镇,款列“养老服务”,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是“基础设施建设”。请做好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