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2年9月16日-林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保管不善,将 (2022)平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17153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林杰

2022年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