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黎红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邱黎红因保管不善,将浙2020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15838号、浙2020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15837号证书遗失,坐落为昆阳镇平海商厦323室、324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邱黎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