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20901-李仰会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仰会、郑敏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鳌江镇凌云花苑*的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53号 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31*4号/平国用(2013)字第02-04*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仰会 郑敏霞
2022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