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宅基地)水头镇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0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水头分中心

联系方式:0577-5811501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周荣申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水头镇三和村

330326015063JC00031F00010001

32.85/32.85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林延喜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闹村乡联山村杨美

330326026076JC01022F00010001

42.06/84.12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黄加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水头镇三和村

330326015063JC00341F00010001

31.68/31.68

农村宅基地/住宅


4

周福泼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水头镇三和村

330326015063JC00002F00010001

74.41/148.8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水头分中心

202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