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 为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加快推进“健康平阳”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网底作用,提升村级疫情防控水平。现就顺溪镇成立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工作内容 (一)设立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 望眉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陈 旭 成员:陈正洗、陈圣桃 顺溪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陈治方 成员:吴正灵、陈治溪 下顺溪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陈正满 成员:陈治章、李丽虹 溪南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雷日科 成员:雷荣勋、雷荣挺 溪北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陈圣锟 成员:陈 浩、陈正飞 白云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陈荣模 成员:钱克銮、兰美女 进士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吴正武 成员:吴昌榜、郑祖来 余思坑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俞易忠 成员:陈小慧、陈日较 杨光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王邦汉 成员:李圣锁、王孟伟 岭降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方德官 成员:林开励、方德成 朱垟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黄崇洲 成员:黄益迪、吴士区 余山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雷正义 成员:李先连、包忠顺 吴垟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徐加鸿 成员:毛克武、雷开水 戈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周忠早 成员:陈斯明、陈道志 岭后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苏立贯 成员:林厚信、陈昌木 南田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李聪聪 成员:陈敬锭、林型华 下东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徐登岸 成员:何必镜、廖宏杰 鹿岩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黄兆伞 成员:黄益瀚、章青渺 田里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黄兆君 成员:林大亥、章希党 山头庵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兰永宗 成员:蓝朝祥、温怀宝 中柱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蔡际银 成员:林素珍、陈善新 富溪村公共卫生委员会 主任:陈正泾 成员:严加由、叶世锦 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内设委员会之一,接受上级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工作指导,办公室设在各社区委员会和村委会内。 (二)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责 协调辖区内卫生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开展工作,针对群众健康诉求,协商解决辖区相关公共卫生问题。 1.向辖区居民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配合开展疫情防控、预防接种宣传教育,促进自我健康管理,增强“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等。 2.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收集报告涉及卫生健康的违法信息。协助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配合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优生优育、妇幼和老年保健及居民健康素养、慢性病、营养调查等,甄别依法行医和非法行医,依法保护居民健康权益。 3.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开展健康促进、全民健身、环境卫生整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动员辖区群众开展社区健康风采大赛、“灭老鼠、灭蚊、灭蝇、灭蟑”除“四害”活动等。 4.对辖区卫生健康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监督,收集辖区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健康的意见建议,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组织群众及时制修订村居卫生公约。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顺溪镇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静杭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陈建和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镇长钱允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顺溪镇卫生健康办公室内,林智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各村(社区)规范开展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二)加强人员培训。顺溪镇卫生健康办公室、顺溪镇卫生院联合对各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普及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提升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建立协作机制。整合利用辖区内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医生、乡村医生、计生专干、健康指导员、社区志愿者等资源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需求。
平阳县顺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