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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的答复函


丁笑丽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老城区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政协提案214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布局规划,由政府牵头出台全县电动桩建设方案细则及统一管理方案。快充慢充两者合理布设,充分利用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小区空地等区域,加大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设施建设力度。

2019年我县编制并下发了《平阳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8-2025年),对全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作了全面规划。截至2022年7月,我县已建成综合加油站9个,完成充电桩并入市新能源充电桩智能服务平台43个站点171根桩。2022年6月我局委托规划建筑设计院合作修编《平阳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进一步扩展和优化原有内容,明确公用、专用、自用充电桩规划布局等,该修编规划预计8月份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引导老旧小区建设公用电桩。对老旧小区根据实际场地条件逐步加装充电桩设施,以小区公用电桩,代替个人私桩,弥补老旧小区的“先天不足”,便于车主使用。同时,给小区一定的财政补助,提高充电桩建设积极性。

2022年5月30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住宅小区等民用住宅场所配建标准规范,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对既有小区,制定充电基础设施改造计划,明确目标和时序,结合未来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因地制宜推进。2022年6月16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对县域内老旧小区充电车位和公用运营充电站进行排摸统计的通知》,要求对2018年前建成的小区住户、总容电量等数据进行排摸统计,为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做一系统调研。2022年6月24日我局又印发《关于上报县内部分居民区试点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适当补助的函》,计划在目前新能源汽车购置量比较多,且居民居住量比较大且集中的昆阳、鳌江、水头等三镇,先行启动在条件成熟的居民小区内或小区周边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助试点工作。每个乡镇最多可上报5个居民区作为新建新安装能源汽车充电桩试点小区,每个小区最多可申报安装5台充电桩,每台按结算价20%给予补助,请上述乡镇高度重视,本着解决群众所需所盼,充分调研、综合统筹,梳理条件成熟的居民小区名单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再由乡镇统一拨付。

三、探索共享机制,提高充电车位分时利用率。加快单位内部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和改造,鼓励具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推进内部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利用夜间或假期错时向社会公众开放,建立共享机制,为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充电创造新便利途径。我县充电设施服务已实现智能化管理,电动汽车车主可通过下载E电充、安培快充等APP,通过手机APP在地图上查看最近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快位置信息、充电服务费价格、目前空闲桩数量等信息,及时寻找快充站充电,缓解“里程焦虑”。

四、加强日常维护,提高充电桩使用安全系数。定期做好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充电桩的日常使用和维修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引导的力度。广泛宣传电动充电桩的建设情况和使用方法,提高大众知晓率;多形式、多层面广泛开展安全充电的宣传教育。我们目前采用的是谁运营谁负责制度,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及运营单位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充电桩醒目位置粘贴操作流程说明,配备相关安全设施,对使用操作指南等方面进行切实可行的统一规范要求进行探讨。切实提高我县充电桩安全使用率。

感谢您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温兴趋  陈荣钊,联系电话:13758809001,13506521658。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