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三季度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不合格食品10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铅(以 Pb 计)、镉(以Cd计)、恩诺沙星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 平阳县潘雨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2. 平阳县潘雨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姜铅(以 Pb 计)项目不合格。

3. 联东菜市场陈秀丽销售的1批次姜铅(以 Pb 计)项目不合格。

4. 联东菜市场余玉川销售的1批次姜铅(以 Pb 计)项目不合格。

5. 平阳县三叔超市销售的1批次本地姜铅(以 Pb 计)项目不合格。

6. 兴贸菜市场温彩林销售的1批次姜铅(以 Pb 计)项目不合格。

7. 平阳县国润超市销售的1批次姜铅(以 Pb 计)项目不合格。

8. 兴贸菜市场王玉兰销售的1批次姜铅(以 Pb 计)项目不合格。

9. 平阳县温简央活鱼店(温简央)销售的1批次泥鳅(活体)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10. 平阳县麻步镇综合农贸市场(郑强)销售的1批次泥鳅(活体)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三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四).xlsx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