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来、翁小燕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9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昆阳分中心

联系方式:5818089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黄锦来、翁小燕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昆阳镇湖屿村山前路107号

330326001606JC06338F00010001

40.86/81.72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