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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老旧房屋动态监管,切实做好新增危旧房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和《平阳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等,我局起草了《平阳县危房治理“新八条”(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9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传真:0577-63889036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ycqb@qq.com)。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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