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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127/2023-130656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平阳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基础上,深入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财政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围绕《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平阳县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善财政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机制。同时建立财政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法治建设职责任务,强化督查考核,夯实科室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头雁”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两法一条例等列入党组理论中心小组重要学习内容,同时将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内容,突出财政特色与业务相结合,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载体,提高财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水平。                                     

二、加强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深化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审查、集体审议、定期清理制度,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组织清理政策文件2次。

三、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严格落实财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拟定了《平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平财法〔2022〕234号),创新打造“业务初审+法规复审”公平竞争审查新模式,对涉及市场竞争的财政政策措施实施全面审查。今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共2件,其他文件2件,审查结果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文件。

四、加强和规范行政合同管理

我局认真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行政机关合同,规范财政合同订立,完善合同文本要求,健全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共审核行政机关合同99份。并规范合同后续管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并得到严格履行。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积极推动执法平台运用。推动“大综合一体化”平台建设,促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及时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考核,今年我局共设置双随机抽查任务3个,现已完成各项检查任务,双随机事项率达到100%,掌上执法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率达到30%。积极利用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和掌上执法开展双随机检查和即时检查,确保省监管事项100%覆盖。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继续执行公示制度。一是继续执行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继续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采用设备记录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及时立卷、归档,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共2个,均经法制人员审核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针对这两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举行了两场听证会,这也是我局首次举行的行政处罚公开听证会。整个过程进行了全程音像记录,既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又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对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依法依规实施重大行政决策

(一)为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我局将《平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作为我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加强对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同时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要求。

(二)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我局聘请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重点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理工作;参与重在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七、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拓展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渠道,有效化解政府采购争议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政府采购纠纷快速有效解决,我局成立政府采购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涉及全局职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纠纷行政调解工作。

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委托代理办案机制,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100%。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八、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执行《平阳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平财法〔2022〕69号),做好八五普法工作。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各科室普法责任,开展以《从源头入手做好非税收入强质增效管理》为主题的《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各项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借助“学习强国”、“亲清政商云学堂”平台以及电子屏、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鼓励干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针对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资监管等重点业务工作,我局积极开展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培训)会议、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务提升培训等专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学法用法实效。

2023年工作思路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规范高效执法。推进财政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与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如有案件及时进行相关执法事项划转工作。做好省监管事项认领和监管事项覆盖工作,积极利用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和掌上执法开展双随机检查和即时检查,保质保量完成检查工作。

三、启动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两年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暂行”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和清理工作。

四、落实“八五”普法。按照“八五”普法的各项工作要求,围绕财政工作职能,深入宣传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加强财政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实效,不断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财政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