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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民宗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平阳县民宗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林祥练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县府大院6号楼101室,电话:63713877,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阳县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栏目信息内容,扎实有序推进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形成了分管有领导、责任有落实的良好局面。全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9条。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无。 2. 管理公开: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内设机构3条,下发单位1条。 3. 服务公开:通知公告18条,部门文件 2条。 4. 结果公开:总结2条,人事1条,提案2条。 5. 执行公开:重点项目7条,执法事项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专人负责,规范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各个环节,做好收件日期、办理流程、送达日期等全过程信息的登记归档,确保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县民宗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网站内容发布管理,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定期发布更新,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县民宗局综合利用信息公开网站、机关宣传栏、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开发布政策动态、行政审批等相关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网址为(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6/index.html)。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依据责任分工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发布信息,持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坚持细化信息的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着重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存在被动性。没能及时做好与上级信息公开部门主动交流与对接。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深入,没能及时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本局出台的各类文件和工作信息,对法律法规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公开、解读的较少。三是信息技术有待提高,后台操作有待完善。改进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及时反馈。严格按照上级工作精神,对网页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解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开展自查自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四是在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的基础上,搞好局机关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二)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年度整改措施: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个别栏目信息更新内容不够完善、不及时,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2023年度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三是强化领导监督检查,严格审核把关,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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