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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134/2023-131390 主题分类 医保类-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3-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医疗保障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p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阳镇吉祥路112号人才大楼,电话:0577-58105584,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阳县医疗保障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盯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县医保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重要决策、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重要活动等信息,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县医保发展的最新情况,大力宣传医保有关决策部署。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县医保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46条,“平阳医保资讯”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43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度结转0件。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责任科室;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凡上报的信息,均需经报送科室负责人和报送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宣传,减少不必要的违法风险和泄密风险,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四)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着力于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打造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充分利用“平阳医保资讯”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作用,拓展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权威政府信息抵达率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发挥医保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

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贯彻落实政策文件五个月一更新,非政策文件十一个月一更新的要求,做到各项栏目一月一检查。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质量、内容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需进一步加深。

(二)改进措施

1、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努力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对群众热点关注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全面、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业务应用、个性化服务作用,准确、规范的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医疗保障相关信息作为重点领域、热点事项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强化政策解读。下一步加强对国家、省医保局出台的相关医疗保障政策文件的解读,丰富本级医疗保障工作信息公开文件的解读,以提升政策文件的可读性,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