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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46/2023-13144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南雁镇
生成日期 2023-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雁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南雁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报告全文在南雁镇政府网站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雁镇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雁镇兴雁路政府大院,电话:0577-58127952,邮编:3254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雁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南雁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8条,其中机构信息占比较大为50%,其次是财政管理10.7%以及政策文件7.1%。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南雁镇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22年度,没有涉及此项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发布。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和更新,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监督和指导文件上传,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对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进行及时通报整改,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

(四)平台建设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我镇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并通过和南雁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我镇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确保网站信息发布频率。

(五)监督保障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对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业务知识水平,提高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2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群众关注度不高,社会参与度不够。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提高。今年我镇相关政策解读较少,解读内容缺乏。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做了一些改进:

我镇通过公众号、村社公开栏等途径对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宣传,在一定程度了提高了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针对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问题,我镇已对相关的政策解读进行重新编辑梳理,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雁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