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jp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路269号,电话:0577-59885605,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构建维护统一信息公开平台,拓宽各项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思路,确实有效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报刊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2条,以手机短信的形式主动向市民公开空气质量信息281条,合计60.5万人次,受理并办理依申请公开6件。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在答复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2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的“三定”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对我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进一步完善,明确各项政府信息的责任科室和公开时限等要求,并落实牵头科室及责任人予以规范发布。二是加强培训和宣传,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并在局内部进行宣讲培训,使各科室人员均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发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来源科室、分管领导和发布人员的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 不断扩宽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两微一站”建设,丰富信息发布形式,始终将“平阳生态环境”“美丽平阳水乡”两个微信公众号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门户网站平台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并辅以短息形式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全年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环保动态等信息1296条,在“平阳生态环境”和“美丽平阳水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图文并茂的动态信息392条,以手机短信的形式主动向市民公开空气质量信息281条。 (五)监督保障。坚持将网站检查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建立网站检查日巡视制度,将每日读网纳入日常常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网站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思想重视意识有待增强,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仍不够重视,浮于表面、深入不够,没能及时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未制定长效工作机制而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的被动性。 二是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有差距,门户网站宣传的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公众关注度不高,社会参与度不够。 三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本机关政务公开信息主要以文字和表格为主,欠缺吸引人并易解读的公开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众对相关内容的接受程度不够。 2023年,我局将切实强化公开意识,理顺工作机制把新常态的新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并根据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要求部署,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着重从以下三方面改进提升: 一是加强局机关内部各科室的联系,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大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群众做好服务。 三是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引入视频、漫画等公开新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023年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