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年
索引号 001008003008019/2023-131476 主题分类 水利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平阳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jp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水利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工北路149-2号,邮编:325400,电话:581096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阳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切关注事项,及时公布本单位、本系统的各项政务信息持续提升公开质量2022年县水利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平阳县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条,包括工作动态、水利快报、取水许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房审批等内容

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专人负责,规范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各个环节,做好收件日期、办理流程、送达日期等全过程信息的登记归档,确保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县水利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网站内容发布管理,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定期发布更新,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县水利局综合利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机关宣传栏、传统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开发布政策动态、行政审批等相关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网址分别(http://www.zjpy.gov.cn/col/col1521606/index.html)和(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65/index.html)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依据责任分工积极配合工作机制,及时发布信息,持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坚持细化信息的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着重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人手不足,一人多职的情况,极大的影响了此项工作更好、更优地开展;二是系统内部沟通不足,致使一些重大水利信息流失,或未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三是相关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及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下一步,平阳县水利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持续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结合多种活动形式,探索运用简明回答、现场宣讲等方式,以及图表图解、生动案例、音频视频、卡通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政策和重要文件。是不断深化网站及新媒体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水利局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作用,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