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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阳县支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温州市中心支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强主动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2年度公开行政许可本年处理决定数量177件、行政处罚本年处理决定数量1件,未制发规章、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阳县支局始终秉持“依法依规便民”原则,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2022年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阳县支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阳县支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以及相关规定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由外汇管理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阳县支局根据上级要求严格准确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业务及机构事项配置,主动公开机构咨询、投诉电话号码等信息,在行政许可窗口专门配备外网,按时上报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也有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阳县支局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加强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好差评功能对行政许可业务加强监督反馈,2022年度平阳县支局行政许可业务保持100%满意。平阳县支局定期开展业务自查、接受上级局内审监督检查,立查立改,确保整改有力到位。平阳县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可通过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py.gov.cn)上下载,接受公众广泛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注:1.在填写时,请注意和法律部门、具有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部门沟通,确保数据准确。 2.“本年制发数量”统计本年新制作并公开的数量,不含往年制作但在本年公开数。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注:1.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 2.“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注:1.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2.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平阳县支局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大力保障群众依法获取信息的知情权,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支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渠道不够丰富,今后支局将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也为群众提供更好的信息公开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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