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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党组〔2022〕8号 关于温建星等1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温建星同志任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科长,免去其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职务; 林淑婷同志任能源科科长,免去其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科长职务; 林长春同志任产业发展科科长,免去其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正股)职务; 林杰同志任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免去其县重大项目前期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章军威同志任县重大项目前期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行政审批科科长职务; 黄兆胜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质量检测中心主任,免去物资储备科科长职务; 谢玲超同志任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妇女联合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王中华同志任县能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行政审批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杜海威同志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职务; 免去黄崇卡特同志能源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华明同志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妇女联合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董继翔同志县粮食和物资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杰同志县能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汉晰同志县重大项目前期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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