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照波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解决社区物业与业主矛盾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对当前我县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纠纷问题分析较为透彻,提出的建议中肯实在,切实反映了当前我县乃至全国各地的普遍现状,对我县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目前,我县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管理服务水平低下、业主满意度不高、从业人员水平较低、收费标准和公共收益公开不透明等现象,导致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县大部分市民没有意识到物业管理能够促进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抱有多服务少缴费甚至不缴费的思想;二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刚起步,服务水平不到位,导致业主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不满意;三是开发商遗留问题得不到有效化解,致使部分问题矛盾转嫁到物业服务企业。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下面几方面入手,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一、加大物业管理宣传力度。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普及物业法律法规知识。联合乡镇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进入居民小区开展物业管理法规宣传专题讲座、法律培训、现场观摩等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资料,为广大业主提供物业政策咨询等,让更多的业主了解认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职责和义务。通过举办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的联欢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了解,增强双方之间的信任度,促进业主共同参与小区物业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物业招投标制度。依据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州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全县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的房地产开发楼盘全部是通过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形式推进,开发一个楼盘成立一个物业的问题将逐步得到改进。同时,提倡通过业主大会,在选(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时,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 三、强化物业企业人员培训管理。县住建局联合物业行业协会不定期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通过进行消防安全演练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人员到优秀小区进行观摩等方式,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开展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市场化运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技能,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严格执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和《浙江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履行服务职责,做好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安防措施、住宅小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四、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根据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到资金竞争性存放,保值增值,维护业主利益最大化。 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2017年国务院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后,我局已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物业信用平台,开展示范小区创建,不定期对物业服务小区进行检查考核,并将不良信息上报市主管部门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将录入物业信用平台给予公布,供广大业主参考,另一方面,对表扬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表彰。通过各种形式,激励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引领暨“共享社.幸福里”建设为契机,创“红色物业”,促小区治理。在小区内建立党支部,开展小区党建工作,建立由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者之间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工作联席制度,以解决业主实际问题为重点,不定期召开民情恳谈会,及时协调化解业主矛盾,形成党员带头、业主参与的共商、共管、共解的管理服务机制,有效化解物业与业主矛盾。 总之,物业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把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有效化解物业与业主矛盾,切实提升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感谢你对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赵章铭,联系电话13958913588,663588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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