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莉委员: 您在平阳县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六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2年4月11日联合县教育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签发了《关于聘任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园)长的通知》(平教〔2022〕93号)文件,县公安局民警119人在全县164所校(园)担任法治副校(园)长。 二、2022年4月1日,温州市公安局印发《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校园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公网传〔2022〕115号)文件,明确公安民警法治副校(园)长工作职责和要求,要联合相关部门到校(园)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我局于4月6日转发了该文件,严格要求我局民警法治副校(园)长按照规定落实职责。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白洪宗,联系电话:1*******8。
平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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