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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推动腾蛟镇腾蛟大道两侧地块发展,配合项目落地开发,优化腾蛟镇整体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根据现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上位规划的要求,特编制《平阳县腾蛟镇腾蛟大道两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平阳县腾蛟镇腾蛟大道两侧地块。规划范围严格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和腾蛟镇已批规划范围线划定,规划面积约16.75公顷。 三、用地布局 (一)居住用地(07)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07)5.78公顷,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为5.78公顷。 (二)工矿用地(10)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内工矿用地(10)7.32公顷,其中: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用地面积约为7.32公顷。 (三)交通运输用地(12)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12)2.32公顷,其中:城镇道路用地(1207):用地面积约为2.32公顷。 (四)绿地与开放空间用地(14)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放空间用地(14)1.01公顷,其中: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约为1.01公顷。 (五)陆地水域(17)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内陆地水域(17)0.32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701):用地面积约为0.32公顷。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平阳县腾蛟镇腾蛟大道两侧地块控规(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29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91237;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原县审批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大楼305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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