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烟公告[2023]第178号 2023年10月20日,我局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锦绣路12号申通快递内查获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平阳县烟草专卖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新河北路路口烟草大楼,联系人:刘小聪,联系电话:13616659836)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10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