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 2023〕203号 温州利尔康无障碍设施有限公司、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 根据《浙江省2020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浙民养〔2020〕33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15户平阳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县民政局委托温州利尔康无障碍设施有限公司进行腾蛟镇困难老年人家庭项目改造,并委托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按合同约定,拨付温州利尔康无障碍设施有限公司12.3194万元,用于腾蛟镇困难老年人家庭项目改造;拨付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审核服务费2000元。 此经费共计12.5194万元从“养老服务体系”专项(浙财社〔2022〕87号)中拨付,列功能科目“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部门经济分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做好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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