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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平阳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费的通知


平民〔 2023〕204号

平阳县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浙民养〔2021〕63号)文件要求,编制县级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县民政局委托平阳县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平阳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按合同约定,拨付平阳县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8万元,用于该专项规划编制。

此经费从上年结转省级补助指标“养老服务体系”专项(浙财社(2021)91号)中拨付,款列“2081006养老服务”,部门经济分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