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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2家小微园获评三星


记者11月13日从市经信局获悉,经园区自主申报、各地推荐、专家实地核验、综合评定、结果公示等程序,我市共有12家小微企业园被新评定(复评)为2023年度温州市三星级小微企业园。

据悉,小微企业园起源于温州、兴起于温州,可以说是温州在全省乃至全国的一项标志性工作。自2013年以来,我市先后启动三轮小微园建设三年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和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行动的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已成为我市产业链条上延链、补链的关键支撑,在培育小微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促进集聚发展、强化产业协同、优化发展环境、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市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平台、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

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小微企业园121个,占地面积1.57万亩,建筑面积2121万平方米,入驻企业7134家,其中规上企业920家。获国家级“双创基地”3家,省五星级小微企业园5家、四星级9家,省数字化示范园区14家。2022年,79个制造类园区绩效评价显示,园区亩均产出603.2万元,亩均税收21.53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7.75%、16.22%。

据介绍,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星级评定,每年开展一次。星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满3年需要进行复核,实行动态管理。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对小微企业园实施有关政策的主要依据。我市鼓励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出台政策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绩效评价、星级评定工作,对绩效评价A、B档、通过三星级以上评定的小微企业园,给予一定的财政专项奖励。

根据要求,各地将总结创建星级园区的做法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综合运用财税、土地、金融、人才等政策,在要素保障、人才招引、融资服务、财政激励等方面对三星级小微企业园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记者 柯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