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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 2023〕207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社〔2016〕536号)、《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市级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社〔2023〕2号)、《关于下达2023年珊溪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年度预算项目的通知》(平民〔2023〕19号)的文件精神。现下拨2023年珊溪水库移民市级后期扶持资金10万元(详见附件),该资金来源(温财社〔2023〕2号), 资金经一键达系统审批后,从平阳县财政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专户(帐号:231000002703546,开户行:平阳农商银行昆阳支行)中支出10万元,资金拨付到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代理支付款项—公共财政服务平台85901001262242000690)统一支付,所有资金在珊溪移民市级后扶资金中核算。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移民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3年珊溪水库移民因病因灾生活困难救助拨款表 2、2023年珊溪水库移民年终困难慰问名单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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