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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平阳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规定,经审查,符合平阳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共76人(初中16人,小学50人,幼儿园10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11月20日—26日,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教育局职成教科(行政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63733186。 附件:平阳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平阳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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