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08022/2023-137247 主题分类 林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平阳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县级监理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上级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平阳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县级监理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阳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县级监理项目。

(二)询价单位: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依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平阳县自然资源局 平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的通知》(平资规发〔2023〕174号)、平阳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和作业设计。

(四)服务内容:对平阳县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清理质量进行过程监理,督促问题整改,提高除治质量。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营业范围应包含建设工程监理(或绿化工程监理)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或工程管理服务)等事项。

(四)应有同类业绩。

(五)无本县当年度松材线虫病施工和乡镇监理项目。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工期要求:2023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全县集中除治过程监理不少于5轮,按除治任务和作业设计,对全县除治范围内进行面查和块查,各监理随机抽样小班面积不少于任务的10%,村数量占比各乡镇不低于40%(林场小班数量不低于25%),并提交书面监测资料和监测影像资料。“即现即清”阶段应配合采购人做好指定检查工作,南麂、青街等已撤销疫点乡镇面查不少于两轮。

(二)监理范围:全县14个乡镇和县国营林场,除治面积6.18万亩,除治疫木数量2.36万株。

(三)人员设备:监理单位应配备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并配备有影像记录和定位设备(具备定位功能)。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最高限价16万元。

(二)结算方式:监理工作完成,无违约情况,提交监理报告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特别条款:

1、若中标单位未按规定监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将视为违约(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少一轮监理,将扣除中标金额20%;违约3次以上,询价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不予支付合同款项。询价单位可在参与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中顺位择取监测预报单位进行监理。

2、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县范围内松材线虫病除治施工和各乡镇的监理,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监理资格,并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3、监理单位应按规范加强对全县松材线虫病除治施工队伍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建立并记录档案。询价单位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监理人员未认真履行监理义务,发现施工质量问题3处以上的,应约谈监理单位,给予警训,每处相应扣减监理费用1个百分点;发现监理未到位整改问题5处以上的,每处相应扣减监理费用2个百分点,并给予严重警告;发现监理未到位整改问题10处以上的,列入黑名单,取消本次监理资格,扣减全部监理费用。被上级监理发现整改问题的,加倍处罚。(因乡镇政府原因造成的除外)

五、投标须知

(一)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报价单;

单位名称


报价内容

平阳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县级监理项目

报价金额

小写:

大写: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印章);

5、无本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施工或乡镇监理项目的承诺材料。

(二)文件送达

1、竞标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50时。

3、竞标文件应现场送达,超过送达时间视为无效。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上午10:00时。

2、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10号会议室。

3、定标原则:评标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由采购方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4、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经营范围无建设工程监理(或绿化工程监理)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或工程管理服务)的;

(6)无同类业绩证明材料的;

(7)无2024年度本县材线虫病施工或乡镇监理项目承诺的;

(8)投标人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5、本次询价未超过2家(含2家)合格供应商响应的,应重新询价。

六、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询价单位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七、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中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人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系人: 吴思铺;联系电话: 0577-63888073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