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第十批平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311月开展了第批平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乡镇认真推荐的基础上,我局按照申报条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确定“平阳童谣”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余方清等60人为第批平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第批平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1120日至1124

公示受理部门: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非遗中心

通讯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体育馆路142号体育场配套用房2楼212

电话:0577-58111653


附件.第十批平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docx



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