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县非遗保护工作,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3年11月开展了第十批平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乡镇认真推荐的基础上,我局按照申报条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确定“平阳童谣”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余方清等60人为第十批平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第十批平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公示受理部门: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非遗中心 通讯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体育馆路142号体育场配套用房2楼212室 电话:0577-58111653
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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