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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2/2023-137252 主题分类 海洋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3-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表信息进行公示。

序号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1

平阳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县南麂岛海洋资源保护开发项目——南麂岛公交车停车场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平阳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县南麂岛海洋资源保护开发项目——南麂岛渔船停泊区码头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电话:0577—58118907          邮编:325400

附件1:平阳县南麂岛海洋资源保护开发项目——南麂岛公交车停车场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附件2:平阳县南麂岛海洋资源保护开发项目——南麂岛渔船停泊区码头建设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