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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平阳县科技经费自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科〔2019〕99号)和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平阳县科技经费自筹项目。本批计划项目1项,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各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本项目立项文件下达后,本文件和项目申请书视同合同书,两者有矛盾的以立项文件为准,不另行签订合同。 希各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届时做好验收工作。联系科室: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人:陈昱喆,电话:63700155。 附件:2023年平阳县科技经费自筹项目汇总表 2023年平阳县科技经费自筹项目汇总表
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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