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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6/2023-13728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财农〔2023〕734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整村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山门镇人民政府:

根据《平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平农〔2019〕63号)、《平阳县扶贫异地搬迁项目实施办法》(平政发〔2020〕140号)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1年度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整村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第四批补助资金80.674万元用款指标划转给你镇(详见附件)。

该资金在年初预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列支,其中41.9982万元资金来源为《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浙财农〔2022〕75号);38.6758万元资金来源为《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0号)。以上资金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1299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

请你镇按照《平阳县扶贫异地搬迁项目实施办法》(平政发〔2020〕140号)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补助资金表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1日

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印发


附件     

2021年度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项目补助资金表

单位:万元

乡镇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实施内容

计划投资额

审价金额

拟补助金额

应补助金额

已补助金额

本次补助

金额

山门镇

平阳县山门镇石牛坑村异地搬迁(整村搬迁)附属市政配套设施项目

平阳县山门镇石牛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高低压配电工程,投入资金417.3412万元,包括800KVA变压器4台,高低压配电柜,铜芯电力电缆,电缆附件等安装工程;

2.小区道路工程,道路长865米,宽4-7米,厚0.37米,面积4320平方米,投入资金78.0892万元,包括路基整形,水泥碎石稳定层,路面沥青混凝土等工程。

495.4304

472.7382

435

431.5

350.826

80.674